招生就业工作处工作职能
根据国家政策、市场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,遵循“强化能力,服务基层,促进教改”的工作理念,实施招生就业工作阳光工程,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提高,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,促进招生、培养、就业协调发展。主要工作职责:
一、开展市场调研,为专业设置、教学改革提供决策依据;
二、以面向基层就业为导向,科学编制招生计划;
三、负责本专科招生宣传、组织和录取工作,实施阳光工程;
四、做好新生入学报到、资格审查、电子注册和档案接收工作;
五、实施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,指导和组织院系开展就业工作;
六、以面向基层就业为导向,加强毕业生教育,开好就业指导课;
七、收集发布就业信息,开拓就业市场,建立就业基地;
八、以信息化带动全程化,以专门化引领全员化,完善就业工作服务体系;
九、加强就业管理,做好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;
十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友联络工作,利用校友资源为学校发展服务;
十一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部门人员组成情况
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、就业指导中心主任:陈世庆
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、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:陈志军
科长:鲍硕来
成员:朱灵群 武影 代花 郭祥
办公地点:龙山校区行政楼北楼518、517、516、515室
招生工作联系电话:0556—5300117
就业工作联系电话:0556—5301166 5300116(传真)
13966644116
E-mial:aqjyzd@aqtc.edu.cn zsb@aqtc.edu.cn